環境管理體系(EMS)是企業管理體系的一部分,用來制定和實施其環境方針,并管理其環境因素,包括為制定、實施、實現、評定和保持環境方針所需的組織結構、計劃活動、職責、慣例、程序、過程和資源。企業有計劃,而且協調動作的管理活動,其中有規范的動作程序,文件化的控制機制。它通過有明確職責、義務的組織結構來貫徹落實,目地在于防止對環境的不利影響。環境管理體系是一項內部管理工具,旨在幫助組織實現自身設定的環境表現水平,并不斷地改進環境行為,不斷達到更新更佳的高度。
原則1:承諾和方針
一個組織應制定環境方針并確保對環境管理對環境管理體系的承諾。
原則2:規劃
一個組織應為實現其環境方針進行規劃。
原則3:實施
為了有效地實施,一個組織應提供為實現其環境方針、目標和指標所需的能力和保障機制。
原則4:測量和評價
一個組織應測量、監測和評價其環境績效。
原則5:評審和改進
一個組織應以改進總體環境績效為目標,評審并不斷改進其環境管理體系。